辛亥,知枢密院事章惇罢。司光、吕公著改更弊事,惇与蔡确在位,窥伺得失,惇尤以谑侮困光,台谏章疏其罪,未报。已而惇复与光帘前争论喧悖,至曰它日安能奉陪吃剑,太皇太后怒。于是刘挚奏言:“惇佻薄险悍,谄事王安石,以边事欺罔朝廷,遂得用。及安石补外,又倾附吕惠卿,夤缘至于执政。以市两浙民田及寄语台官等事为言路所击,而先帝益薄其为人。黜人未几,复为蔡确所引,以至今日。夫去恶莫如尽,陛下既去确而今尚留惇,非朝廷之利。乞正其横议害政、愎慢上之罪。”王岩叟奏言:“惇廉隅不修,无大臣,每为俳谐俚语,侵侮同列。谏官孙觉尝论边事,不合惇意,而惇肆言于人,云议者可斩,中外闻之,无不骇愕,自古未尝有大臣敢此语胁谏官者。陛下诏求直言,而惇斥上书人为不逞之徒,其意不陛下广聪明也。陛下登用老臣旧德,而惇亦指为不逞之徒,其意不喜陛下用正人也。今复于帘前争役法,辞气不逊,陵上侮下,败群众,盖见陛下用司光作相,躁忿忌嫉,所以如此。伏乞罢免以天下之望。”惇遂罢,以正议大夫知汝州。
甲寅,诏:“侍从、御史、国司业各举经明行修可为学官者二人。”
乙卯,以同知枢密院事安焘知枢密院事,试吏尚书范纯仁同知枢密院事。权给事中王岩叟言:“安焘资材阘茸,识暗昧,旧位且非所据,况可冠洪枢、颛兵柄!所有画黄,谨缴。其范纯仁除命,伏乞分为别敕行下。”苏辙、孙觉、刘挚亦相继论焘不当骤迁。
丙辰,罢诸州常平句官。
丁巳,安焘辞免新命。敕黄付王岩叟书读,岩叟又封还。
诏:“放免内外市易钱并坊场净利钱。”又诏:“已前积欠免役钱,与减放一半。”
三月,己未,王岩叟言:“陛下用范纯仁虽骤,何故无一人有言?盖赏贤也。一安焘,则谏官、御史章论奏,盖非公望所与也。臣两次论驳,窃闻已有指挥,门下省更不送给事中书读,令疾速施行。臣位可夺也,而守官之志不可夺;可忘也,而君之心不可忘。陛下既重改成命,则愿差官权给事中,以全孤臣之守。”
庚申,刘挚言:“安焘、范纯仁告命不由给事中,直付所司,陛下自堕典宪,使人何所守乎!”不报。
详定役法所言:“乞下诸路,除衙前外,诸役人只依见用人数定差,官、僧、寺观、单丁、女钱助役指挥勿行。”从之。
王安石闻朝廷变其法,夷然不以为意;及闻罢助役,复差役,愕然失声曰:“亦罢及此乎?”良久曰:“此法终不可罢也。”
壬戌,司光言:“取士之,当以德行为先,文学为后;就文学之中,又当以经术为先,辞采为后。为今日计,莫若依先朝成法,合明经、士为一科,立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秋》、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为九经,令天下学官依注疏讲说,学者博观诸家,自择短长,各从所好。《秋》止用《左氏传》,其公羊、穀梁、陆淳等说,并为诸家。《孟》止为诸,更不试大义,应举者听自占。习三经以上,多少随意,皆须习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。”光以奏稿示范纯仁,纯仁答光曰:“《孟》恐不可轻。且朝廷求众人之长,而元宰先之,似非明夷莅众之义。不若清心以俟众论,可者从之,不可者更俟诸贤议之,如此则逸而易成,有害亦可改矣。”光欣然纳之。
戊辰,苏辙言:“陛下用司光为相,而使韩缜以屠沽之行与之同列,以臣度之,不过一年,缜之邪计必行,邪党必胜,光不获罪而去,则必引疾而避矣。去岁北使朝,见缜在位,相顾反臂微笑。缜举祖宗七百里之地,无故与之。闻契丹地界之谋,于耶律用正,今以为相。彼以辟国七百里而相用正,朝廷以蹙国七百里而相缜,臣愚所未谕也。
辛未,以吏侍郎李常为尚书。常,文士,少吏,或疑其不胜任,以问司光,光曰:“使此人掌计,则天下知朝廷非急于征利,贪吏掊克之患,庶几少息矣”
以中书舍人胡宗愈为给事中,起居舍人苏轼为中书舍人。
军监丞王得君言:“臣僚上章与议改法,但许建明事情,不得妄有指斥。”内手诏曰:“予方开广言路,得君意杜人言,无状若此,可罢职与外任监当。”得君于是谪监永城县仓。
诏:“毋以堂差冲在选已注官。”
置诉理所,许熙宁以来得罪者自言。
命太学官试,司业、博士主之,如秋补试法。
壬申,诏:“安焘辞知枢密院事,特依所乞,仍同知枢密院事,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