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以前一直放在那里。奇怪,为什么会不见了呢?我现在才发现。”
“因为它不是昂贵的东西吗?”教授问。佩琪笑了,然后说:“大概还不到十英镑吧?那是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来的,因为并不值钱,所以就没有注意到。”
“象吗?是大象吧?木制品,是从泰国或缅甸…”格利拿记事簿,在记事簿上咻咻快速写着。这勤奋的样,还真让人动。不过,这男人唯一的优,就是会笔记,缺却是从来不看自己写的纪录。
“不值钱是你认为的。说不定它是件非常珍贵的宝。”教授说。
“里面有放宝石吗?”
“教授说的是福尔斯的故事吧!”我不禁嘴说。
“是的。。”教授也很神地回答我。
“尼,你知现在并不是读书会的时间吧?如果你扰了我们的调查工作,我会把你赶回去喝酒的。”我好像看到格利没剩几发的在冒烟了。
“不,那真的是没有价值的东西。那东西不是石膏塑造,而是木制的,里面并没有放宝石。”佩琪说。“教授,我也很喜福尔斯的故事,在斯德哥尔的时候,就经常看福尔斯探案集。”
“嗯。”“所以说能认识教授您这样厉害的业余侦探,实在令人兴奋。我太兴了。”她是个淑女,能说一客气有礼的英语。客观地说,从言语、行动上来看,她实在是个有魅力的女人。
“对不起,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?”业余侦探教授说。“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…”
“今天早上我们在村公所的大厅见过面。”佩琪说。
“那时我们有谈吗?”
“没有,现在是我们第一次谈。像教授这么优秀的人,如果我们以前见过的话,我一定会牢牢记在心里的。”
“唔,那么…”教授拍了一下膝盖,从沙发上站起来,说:“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没什么价值的木雕象…”
“真的只是这样。”佩琪说。
“那就没什么必要再待在这儿了。还好不是重大的案。”
“而且也没人死亡。”我说。“但是,教授,我怎么都无法释怀。为什么只偷木雕的象呢?既然已经这里,四周都是昂贵的价品,为什么偏偏只拿了连十英镑都不到的木雕象呢?”
“尼,你总是计较这些没有用的事!”格利一边合上记事簿,很费力的把簿裹着胖的衣服内袋,一边说:“之前问:为什么放过前赤的女人,什么事也没?现在又问:为什么潜珠宝店后,却什么宝石也不偷?”
“难我的怀疑没有理吗?”我说。“凶手或许是同恋或女,所以才会面对全的女人无动于衷吧!可是,如果真是这样,试问哪个女人会偷偷珠宝店后,却空手而还?是女人的话,一定会偷钻石。”
“尼,你别忘了,店里有安全警报装置。”
“如果凶手是小孩呢?小孩的话,就可能对女与珠宝都不兴趣。”从北欧来的名侦探说:“小孩从外面的玻璃窗,看到里面的大象,因为想要大象,便破坏门的钥匙,跑了来,偷走大象。或许他现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,玩动园游戏。”
不知为什么,格利对教授的话却一意见也没有。
“这怎么可能?”我说:“如果是我的话,我宁愿偷跑玩店,偷火车模型。”
除了这么说外,我想不别的反对意见了。就在这时候,汤姆的手机响了。他一面从怀里取手机,一面走到角落去说话,但是说着说着,他的声音突然变大了。
“你说发现两只脚了?在哪里?”格利庞大的躯好像又冻结住了。
10
我醒来时,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。窗外已经泛白。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,但是又觉得嘛去想呢?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。我再次醒来时,已是下午了。
烈的意,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,所以我慢慢起床,因为动作一快的话,恐怕就会在床上。酒喝太多时,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,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。
下床后,我发现自己上还穿着长和衣,连鞋也没有脱。虽然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,我还是觉得冷。除了冷之外,我还觉得痛裂。不过,我随时都在痛,而且也知痛的原因是什么,就是酒暍多了。
虽然我知自己痛的原因,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。不过,当念转到“为什么这么冷呀”时,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,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,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。小便完,走到玄关一看,就立刻知为什么这么冷了,因为我没关门。
再看看外面的情形。雪已经停了,但是天霾,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。村里连续发生女被杀,并且被分尸的事件,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。像我这么心大意,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上。
不过,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,但是,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。反正,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。我脆再回到床上,躺下来慢慢回想。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?
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overTimeJewelers。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,听说佩琪的店遭窃,便放下酒杯,跑去HouseoverTimeJewelers观看究竟。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?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,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,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。
我们赶到HouseoverTimeJewelers后,才知是商店员工的门被破坏了。不过,不知为什么,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,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,只是不见了一廉价的木雕象。还有,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,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。
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,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,于是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。我也想跟去,可是格利却破大骂,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,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,还叫我回家睡觉。他心情不好的时候,就是这样,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。
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,因为教授和格利一起去了。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格利的话,回自己的家呢?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前的双峰,或是还想喝酒,而是想得到和案有关的情报。(正确说来,琳达和酒当然也引我去酒吧,但却不是主要原因。)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,那就绝对无法得知格利去了哪里,看到了什么东西。住在这偏僻的村里,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,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;住在敦时,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,但是后来有些给人,有些就拿来换酒钱。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,但是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,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,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来。
不过,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。我不知为什么会这样,也同样不知格利去了哪里?看到什么东西?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。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,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,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汉堡了吧?我没有手表那无聊的东西,所以不知时间。我很喜这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,但是这夹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就不卖了,因此想吃这汉堡的话,就必须合这时间。今天我很饿,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,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,吃琳达的午餐了。
我走公寓,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。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,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。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。抬看天空,仍是郁的乌云密布,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,天显得很不稳定,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。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?光被乌云遮蔽,天气非常寒冷,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。
一走到凯斯鲁路,我吓了一,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。这个村本来人就不多,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。这次的命案,让村人都不敢外了吧!可是,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,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。亚文酒馆前,聚集了一大堆人。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的人,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闹的。
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,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,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。回一看,是琳达。
“嗨,尼。”琳达朗声说。她笑着说:“终于醒了吗?”
“你最好别靠近那里。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,他们都是大野狼。”说话的人是亚文。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采访。
“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”我问。
“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,发现了波妮的手臂。”
“教授房间所在的院?”
“凶手丢的吗?”
“应该是吧!”亚文说。“除了凶手,还有谁会这事?”
“凶手是怎样的人?有目击者吗?”
“没有。没有人看到。”
“还没找到凶手吗?直接把手臂丢在院里吗?”
“不是。是放在运动袋里。”
“两只吗?”
“是两只。不过,有可疑的地方。”
“可疑?”我问,亚文却说:“尼,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?”
“是呀,我饿死了。”
“果然。那么你的痛呢?”
“已经好了…咦?你怎么知?”
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。“当然知了。那样喝酒还不痛,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。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(SoupExchange)吃晚饭,你要不要去?”亚文说。
“晚饭?”我很惊讶地说。
“是呀,虽然有早,不过,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。”
“现在几了?”
“现在吗?”亚文看了看手表,说:“四半了。”
“啊!天呀!”我说。难怪我的肚这么饿。
速汤屋是自助式,吃到饱的餐厅。我一向不太喜这餐厅,因为我的胃不好,吃不了什么东西,所以很不划算。对肚很饿的人——例如现在的我来说,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,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。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,因为吃太饱的话,就喝不了酒了。我的主要是酒,其他的都是缀品,吃得非常少。
我从台的锅里,舀了一碗蚬汤,又拿了面包,放在餐盘上,回到座位坐下,亚文他们也很快取了,坐在我面前。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,所以餐厅里人很少;院里也有设座,不过这寒冷的天气当然没人会坐在那里。因为没人坐,许多鸽就横行霸地在院的桌面上走动。我讨厌鸽,觉得它们都有疯般的神。
“格利昨天晚上发现什么了?”我喝了一蚬汤后,就问亚文他们。
“什么?”亚文一边撕面包,一边问。
“尼,你一也不记得吗?”琳达问得很奇怪。我摇摇说:“我什么也不记得。”
于是亚文便笑着说:“我就知你什么也记不得。”
我有担心了。“我该不会了什么可怕的事吧?”
“这倒没有。”亚文立刻说。
“你没什么可怕的事,只是上吧台舞,还模仿丹弗斯局长的动作,抱着琳达,拚命摸她的,结果被一拳打倒在地,然后你就躺在地上,睡着了。”
我无话可说。了那样的糗事,还能说什么?但是——
“你没作我吧?”我还是这么问了一下。
“你以为呢?”亚文带着笑说。
“真受不了你!你竟然完全不记得。不是那样而已,还有别的呐!我和亚文还把你扶起来,抱他的车里,把你载回你家。”
“喝醉的人特别重。”亚文说。
“可不是。我手都发麻了。”琳达又说。
“然后你们就把我放在床上吗?”我很不好意思地说,结果亚文摇摇手,说:“问题是你没有那么乖。”
我的不安让我沉默了。
“你说你没有小便的话,就不能睡觉。”
“够了吧?亚文!你们两个联合起来骗我的吧?”
可是,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一开玩笑的样也没有。
“这么有趣的事听起来很像虚构,可是完全是事实。”亚文说。
“我自己去小便吗?”
“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吗?”亚文问。“我们当然可以不你到底能不能睡得着,可是,我们不想你床。”
我什么话也说不来了。
“还有,看到脱脱得那么辛苦,我实在看不下去,所以就帮了你把那个掏来。”
“这个忙我可没帮。”琳达连忙说。
“如果再不帮你小便,天就要亮了,所以只好从后面抱住全趴趴的你,让你的小便能顺利的到便斗里…”
“你抱着我,让我小便?”
“是呀,否则你的床就要闹灾了。”亚文大声说着。
“我竟然那样…连小便都没办法自己…我抓不住…”
“那个吗?”我无力地。
“你是问你有没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个小便的东西吗?”
“是…”
“当时你像丹弗斯一样,两只手如同风车拚命挥动着,所以当然抓不住那个东西。那个东西长在的中央吧!”
“天呀!”
“同样长在中央的鼻,是无法帮你抓到那个的;你也别想我会去抓住它。”
我的前一暗,上半往前倾,差栽汤里。
“算了,尼,你用不着这么沮丧。”亚文很贴地说:“如果你觉得那样很可耻,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烂醉。”
“尼,太了不起了,你竟然还会觉得难为情。”琳达也说。
“琳达,我的丑态,你都看到了吗?”我只问了这一句。
“没有。”听到琳达脆的否认,我不禁松了一气。
“不过,要把那个里的时候,我有稍微帮了一忙。”
我把脸贴在桌面上了。
“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到,非得两个人不可。”
“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我,那时你已经无法算是一个人了。你一直在唱歌,唱得很开心,但是听不来你到底在唱哪一国的民谣。”
我的心情从绝望到完全呆住,不知该何反应。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,但是最近从没喝到神志不清过呀!
“不过,能摸到我这样老女人的,你该谢天谢地了。”琳达说。
“喝汤吧!尼,你不是要说那案的事吗?不是想问昨天晚上的事吗?”
“昨天晚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。”
烈的无力向我袭来。在今天以前,我一直觉得要是不懂怎么喝醉,就不算是上等人:我一直信这个信念。但是,此时我的脑中却有着“不喝醉的人,或许也是不错的人”的想法。这想法打击到我的信心了。
“别这么说嘛!关于这件事,你问过好几次。波妮的脚在教会的丛里被发现了。她的脚被泥地里。”
“什么?”我大吃一惊。
“波妮的脚像颗奇特的植,被其他的草掩盖住,并不容易被发现。”